无人机飞手有照被捕警醒了什么?

浙江金华市洋埠镇的刘大姐怎么也想不到,9月3日下午,下班回家的一条小路,竟成了她人生的分界线。当天,她骑电瓶车途径大坟头村时,突然撞上悬停在离地1米左右的无人机,随之连人带车翻进路边沟渠。当她被抬上来时,后脑勺血流不止,小拇指也被切掉了半个,且在医院经历开颅手术后至今未醒。(9月18日都市快报公众号)

大小不一、功能各异的无人机已成空中常客。尽管很多人尚未实际接触过这种新玩意,但2017年上半年,多起无人机干扰民航事件出现后,民航局首先划设了机场禁飞区,同时下发《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制登记管理规定》,明确了最大起飞重量为250克以上(含250克)的民用无人机拥有者须进行实名登记等要求,表明安全使用无人机,就绝不能“黑飞”和“乱飞”。

无人机“飞手”何以有照也被批捕?是因为根据当地司法鉴定中心的初步意见,发生在金华的这起无人机伤人事件,对受伤者刘大姐至少构成了重伤二级,某科技公司的“飞手”陈某已涉嫌过失致人重伤罪。针对迅速加强对无人机专项管理的社会呼声,今年年初,工信部装备工业司已公布关于公开征求《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相信在征求意见结束后,对涉及无人机使用的安全隐患和监管漏洞,会实施更加严密有效的治理。

无人机没有人,但绷紧那根安全弦,必须牢牢做到“心中有人”。目前,无人机在农业生产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明显,且由于其飞行高度低,飞行速度慢,安全风险低,但作业效率高,作业面积广,在一些农田、牧场等人口稀少地带,无人机成为农业生产的主力。所以,《征求意见稿》中,也将对符合条件的植保无人机给予了特殊政策,包括配置特许空域、免予计划申请等。然而,越是用处大,越要重安全。否则,如前述事件那样,在无人机下降加农药时不慎引发的悲剧,其教训可谓惨痛矣。

近年来,随着农村土地流转制度不断完善,农机专业合作社土地规模化经营不断扩大,植保无人机已得到进一步的推广应用。为此,一些地方也高度重视无人机的“心中有人”,通过对无人植保飞机作业现场检查,对操作人员作业安全提出工作要求,且特别要求“飞手”们在有高压电线、电杆、通讯信号塔等建筑物的田块植保作业时做到慎之又慎,严格操作规程,确保安全作业。这种防患未然的严谨态度,才能保证无人机的越飞越稳。

笔者网上检索,看到一份植保无人机的飞行注意事项。其中第一条,就是警醒要做到“远离人群,安全永远放在第一位!”的确,农业用途也好,其他用途也罢,无人机的技术先进、功能多样只是其一,而“飞手”们的安全为重、“避人”当先,应成一条使用铁律。所以,参照一些国家在驾考中随机设置突然出现的“人穿马路”,笔者同样建议:我们将来在考取无人机飞行执照的时候,也可加入类似的“紧急考验”,从而在一开始就让“飞手”加深防范意识,掌握及时发现和正确处置各种潜在危险的应变能力。

本文来源:评论视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