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局:优化通航活动统计信息采集工作

民航局:优化通航活动统计信息采集工作_中斗科技_北斗云

日前,民航局计划司、运输司联合发布《关于优化通用航空活动统计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通知》称,随着通用航空快速发展,产业规模迅速扩大,活动主体日益复杂,新模式新业态不断涌现,对通航数据采集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为了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现对通航数据采集工作进行改革调整和优化。

关于优化通用航空活动统计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民航各地区管理局,通用航空企业,民航飞行学院、民航大学,体育总局航管中心,通航非经营性活动登记单位及个人:

  通用航空作为民航的“两翼”之一,对推进行业转型升级,释放消费潜力,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以及民航强国战略目标的实现,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通用航空统计信息在通航发展中具有基础性、支撑性的作用,其为通航产业的政策制定、行业治理以及通航的有序运行和经营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当前,随着通用航空快速发展,产业规模迅速扩大,活动主体日益复杂,新模式新业态不断涌现,对通航数据采集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为了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现对通航数据采集工作进行改革调整和优化。

  本次调整着力于让“信息多跑路,企业、群众少跑腿”,减少通航数据重复报送、多头报送;在着力调动各活动主体积极履行报送义务的同时,提升政府服务能力,使行业主管部门更好地贯彻落实“放管服”的改革要求。经研究,自通知下发之日起开始对通航活动数据采集工作进行优化,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送依据及操作手册

  1.民用航空统计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78号)

  2.《民航综合统计调查制度》(2018年);

  3.通用航空管理系统信息报送要求及考核办法(2018年);

  4.《通用航空管理系统操作手册》(企业版)。

  5.《通用航空管理系统操作手册》(非经营版)。

  上述文本可在通航管理系统首页“办事指南”下载。

  二、调整方式

  1.持有通用航空经营许可证的企业通过“通用航空管理系统”(ga.caac.gov.cn)-“行政许可”-“经营活动信息管理”报送飞行活动信息,该飞行活动信息将成为今后经营性通航统计数据的来源。

  2.民航飞行学院、民航大学及其他非经营性通航活动登记单位和个人通过“通用航空管理系统”(ga.caac.gov.cn)-“行政许可”-“非经营活动信息管理”报送飞行活动信息,该飞行活动信息将成为今后非经营性通航统计数据的来源。

  3.请体育总局航管中心负责汇总报送未取得通航经营许可证也未进行非经营性通航活动登记的从事运动类执照培训的相关飞行信息。

  4.为确保相关工作平稳过渡,设定自通知下发之日起至9月30日为过渡期,过渡期内新旧统计报送方式并行,自10月1日起,调整为单一渠道报送。

  三、信息报送要求和使用

  1.凡是在中国境内登记注册,开展经营性和非经营性通用航空飞行活动的企事业单位及个人,均需要按要求定期报送单位或个人相关基本信息和统计数据。

  2.每月数据报送截止日期为次月4日,超过截止日期修改的数据在月度报表不予采纳,可在年度复核中一并修正。今年上半年的数据信息请于2018年7月底前完成补充报送。

  3.请相关通航企事业单位明确信息报送工作联系人,统一负责本单位信息的审核、报送工作。

  4.信息报送情况将作为生产统计、行业监管、信用评价和作业补贴等方面的重要的参考依据。

  四、工作要求及联系方式

  各地区管理局通航主管部门和综合统计部门负责组织并监管辖区内通航运行单位或个人的信息报送工作,并通过有效途径将此通知内容传达到辖区内通航运行单位及个人。

  发展计划司统计处:葛金梅 010-64092746

  袁加林 010-64092750

  运输司通航处:刘菲 010-64091890

  徐勐 010-64091892

  民航局信息中心:张恪易 010-64092891

  西安凯亚:王甜甜 029-88366217,029-88366123

  QQ群:578980447(可联系系统管理员)

  民航局计划司 运输司

  2018年7月10日